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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888    发布于:2024-12-17 02:50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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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欧陆娱乐挂机?2014年是实现《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青少司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继续推动政策法规建设工作;强化对各级公办体校贯彻落实国办23号文件的检查督导,召开全国业余训练工作会议,突出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调动各省市和项目中心的积极性,改革创新,巩固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体育行政部门的引领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在青少年体育“组织、活动、场地”开展和建设方面力求新突破,建立青少年体育工作评估体系,开展青少年体育行为调查,努力提高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一年来,按照总体工作思路,在冯建中副局长的直接领导下,全司同志努力工作、无私奉献、团结互助,较好完成各项任务。实现了运动员文化教育督导的常态化,后备人才培养向制度化和提质增效的转变,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实现由抓具体业务向研究政策、强化顶层设计转变。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分别列出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继续研制《青少年体育振兴规划》。组织相关人员赴上海、江苏、新疆、福建、广东、湖南、安徽、云南、浙江开展相关调研,进一步摸清了基层青少年体育开展情况,同时也了解了需要加强合作的发改、教育、财政等部门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真实意见和想法,为进一步做好研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目前已经完成了调研、论证阶段的全部工作,开始起草《规划》草案。

  研制《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在对《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总结、检查、评估基础上,开展《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的研制,组织专家组赴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甘肃调研青少年体育重点问题现状,全面评估《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通过调研评估,做好规划的前期工作,同时要求各省市体育局提供编制《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所需相关材料,计划2015年上半年拟出《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草案。

  该项工作原计划今年由科研所实施,由于按规定超过120万元的项目应公开招标,故未能按原计划实施。在总局装备中心全力协助和紧密配合下,已于今年11月顺利完成系统招标工作,最终确定由北京冠华尔创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信息系统的软件程序编制工作,中标价格110万元,预计交付时间为2016年底。《全国青少年业余训练运动员信息管理办法(暂行)》目前已完成草稿,拟于2015年全国青少年体育工作会议上征求全国意见,并修改成稿后下发实施。

  1、编制完成《奥运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部署启动了各奥运项目中心《奥运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的研制工作,冯建中副局长带领青少司、竞体司、经济司、科教司经过1年半的艰苦努力,逐一听取各项目汇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前后经历4次较大修改。今年8月、10月先后经过2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审议通过,并于12月中旬正式印发。这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填补了长期以来大多项目没有后备人才发展规划的空白,为今后十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规划了蓝图,做到抓后备人才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今年年初组织成立了专家组,通过收集文献资料、召开研讨会、赴上海、湖南、四川、广东进行实地调研等形式,获取基层一线信息,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在12底召开的全国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座谈会上征求了意见。该指导意见对明确了我国青少年训练的指导思想、训练原则、任务目标、方法措施、改革保障、提高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等方面具有指导意义。我们将进一步征求教育、财政部门的意见,并努力争取早日下发。

  3、开展基层教练员待遇、职称、晋升、考核标准等工作的研究。我们积极配合人事司,今年上半年通过调研、召开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并将基层反馈情况转交人事司,下一步将协同人事司做好相关政策制订工作。

  4、开展青少年运动员科学选材研究。2014年我们开展青少年运动员科学选材工作,召开了选材工作布置会,成立了研究工作小组,通过查阅历年运动员选材研究的重点文献,掌握了我国运动员科学选材研究近二十年成果。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调研46个体育院所。召开专家座谈会,了解以往我国青少年选材工作的开展状况、组织方式与经验,听取了现阶段青少年选材工作开展的意见和建议。召开青少年运动员选材工作座谈会,就下一步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5、召开了全国业余训练工作会议。全国业余训练工作会议已有十几年没有召开。为明确新时期训练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形成国家和地方抓后备训练的合力,今年12月中旬召开了全国业余训练工作会议,全国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青少处负责人,体育总局项目中心奥运项目部负责人、有关体校校长、专家等12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分析了目前我国青少年训练的基本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统一了在训练方面的思想认识,进行了典型经验交流,讨论了有关文件,广泛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就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1、为贯彻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提高各省市政府领导对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的重视,督促各省市加大对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的落实力度。今年4月中旬,冯建中副局长就全国各省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情况,分别给分管体育的副省长写信,引起了各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31个省市分管体育工作的省领导都做了重要批示,江西、四川、西藏三省直接给冯局回信。四川省副省长陈文华还亲自召开了体育局、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专题会议。江西政府秘书长亲自带队就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进行调研,7月中旬出台了《江西省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督导检查办法》。11月11日,甘肃省政府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了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会议。从反馈情况看,目前上海已通过聘请教师、托管方式解决了缺编教师问题。吉林自办文化教育的体校“两纳入”及缺编文化课教师也已经解决。

  一是结合全民健身督导检查对吉林、上海、浙江、重庆运动员文化教育贯彻落实工作,重点对地市、区县配套政策出台和基层体校具体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二是结合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中期检查工作,重点对体校贯彻国办23号文件及总局、教育部14、15号令的要求,对体校实现“两个纳入”,解决运动员文化教育等方面进行了督导检查。三是积极联合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尤其是对贯彻落实进展缓慢的省市开展重点督查,狠抓23号文件和77号文件中各项规定和要求的落实。今年3月初,司领导带队,与教育部督导办就联合督导等问题进行了研究与磋商,同时代拟了联合督导通知。之后与教育部督导办有关处室的负责人多次联系,商谈下发督导通知以及联合督导等问题。7月30日,起草了关于商教育部下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办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的请示。12月8日,冯建中副局长主持召开了青少司、教育部督导办有关领导参加的就如何贯彻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协调会,商定明年上半年开展联合督导。总局青少司起草联合督导通知,会签教育部、财政部、中编办等部门,重点督导检查23号、77号文件中公办体校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内容,目前督导通知正在起草当中。

  会同教育部和总局相关项目管理中心在暑期和“十一”假期举办了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篮球、排球、田径、游泳、武术5个项目的联赛,进一步规范了赛事组织,提高办赛质量,并推动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开展本省(区、市)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选拔赛,最后按照各项目参加办法选派优胜队参加全国传统校联赛,以此带动各省市级体育传统校比赛活动的广泛开展。今年5个项目的全国比赛共有111支体育传统校队伍、共计1541名中学生参加,其中篮球、排球、田径、武术4个项目的比赛成绩首次纳入运动员技术等级评定序列。

  (六)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体育社团建设,筹备成立中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

  联合会自2011年筹建3年以来,于今年9月份民政部正式通过联合会申请,10月份申请文件正式报国务院秘书三局,目前正式进入6个月筹备阶段:收集整理全国性社会团体制度案例,起草联合会相关制度草案,筹建专家委员会,召开发起人正式会议,并于12月份召开联合会筹备会议。

  在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调查工作中增加了6-19岁儿童青少年人群,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儿童青少年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的变化趋势,形成全国国民全年龄段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的动态“抽测”管理体系,为青少司制定《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和《青少年体育振兴规划》提供科学依据。调查结果于8月6日已向社会公布。

  针对目前青少年课外体育锻炼缺少专业辅导人员的情况,启动了青少年社会体育指导员研究。探索在社会体育指导员体系中设立青少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分支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丰富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构建体系,为青少年开展课外体育活动提供科学、专业的技术服务。目前已经完成所有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正在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12月将完成研究报告初稿,为设立我国青少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后续工作奠定理论依据,并提出未来发展的设想和对策。

  2014年全国青少年体育工作会议于3月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全国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及青少处(或负责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相关处室)处长,体育总局项目中心分管负责同志,体育总局相关司局、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同志,特邀代表及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媒体记者共135人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提出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职能转变、强化制度建设、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等多种途径,不断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顺利实现全国范围的网络化填报。二是理顺填报时间,形成固定制度。4月,举办了“全国青少年体育统计工作培训班”,就去年统计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重点就网络填报的程序操作和相关要求进行说明,并就系统设计听取了意见。7月份正式开展填报工作。12月中旬完成了2013年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并拟于2015年1月底完成2014年数据的上报工作。从2015年开始,将于次年1月完成当年的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1、修订出台了新周期《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修订后的新办法结合当期形势需要,突出核心指标,兼顾体制外资源,合理划分类别,强化日常建设管理内容,从而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

  2、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中期检查工作。安排了10个小组,40名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专家委员会成员,共检查了全国12个省(区、市)的40所体校,每组检查4所体校。40所受检体校中,未经2012年实地统评的18所,经2012年实地统评但分数较低的22所。各组通过听取被查学校2013年以来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学校训练、教学等方面的工作资料,查看学校教学、训练场馆设施及教学训练情况,与教练员、教师代表座谈等形式对受检学校进行检查。对照体育总局、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第14、15令的标准和要求,重点检查了体校贯彻落实运动员文化教育情况。其中对2012年实地统评检查过的体校,重点检查统评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未经2012年实地统评检查过的体校,根据基地认定办法,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核查大赛成绩及训练管理方面以及本周期内总局下拨国家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经费、伙食标准、服装费等情况。

  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与受检学校和所在的当地体育部门进行了交流,提出了整改意见。基地认定工作开展3个周期以来,在推动各级各类体校加快建设,规范管理,提高办学水平等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2011年开始启动编写大纲以来,截至2013年底,已完成了14个项目大纲的编写工作。今年5月,我们组织相关中心召开了大纲修订工作布置会,部署剩余25个项目大纲的编写,对大纲的内容、要求和时间节点进行统一部署,由于受青奥会、亚运会等重大赛事的影响,整体进度偏慢。今年10月,我们加强了对各项目大纲编写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要求各项目上报大纲修订工作计划任务书,组织专家指导检查,尤其重点跟踪进展缓慢的项目,今年年底完成大纲初稿。

  今年在22个项目开展的全国青少年比赛中进行了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在去年基础上增加了5个。其中14个测试项目的运动员参赛资格与文化测试成绩挂钩,进行了一定比例的淘汰。共有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的4001名青少年运动员学生参加了测试,今年的测试采用了计算机在线测试和纸质试卷测试两种形式,有12个项目2088人参加了计算机在线人参加了纸质试卷测试。从整体情况来看,学生测试成绩差异明显,测试成绩、及格率等与去年相比有稳定提升。经济发达地区考生成绩好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考生,灵巧型项目考生成绩好于重竞技和体能项目考生,低年级考生成绩好于高年级考生。通过选取两年均有的、相同年龄段的15个项目进行对比来看,帆船、击剑、篮球、柔道4个项目成绩提高明显;足球、游泳、羽毛球3个项目成绩有所下降;射箭、举重、跆拳道、田径、体操、手球、曲棍球、排球8个项目成绩基本持平或略有提高。从总体成绩来看,较去年平均分提高了2.36分,及格率提高了6.4个百分点。小学层次的平均分提高了1.73分,及格率提高了4.3个百分点;初中层次的平均分提高了1.76分,及格率提高了4.5个百分点。较去年相比,一年级到六年级平均分、及格率与去年基本持平;七年级有所下降,平均分降低4分,及格率降低8.9个百分点;八年级平均分提高了4.12分,及格率提高了9.5个百分点;九年级平均分分别提高4.92分,及格率提高了12.6个百分点。

  (六)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管理为重点,加强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

  2014年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青少年体育组织作用的主线,深化建设传统校和俱乐部两项组织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发展,做好传统校的顶层设计,谋划新时期传统校的建设发展,在对传统校调研基础上召集专家梳理和研究,形成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中长期规划(2015-2020)》初稿。该规划明确了新周期传统校发展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对于进一步促进传统校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正在征求各省市意见。

  (2)联合教育部评审创建了100所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了进一步发挥传统校在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和发掘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也为了完成《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国家级传统校数量达到500所以上”的目标要求。

  (3)开展传统校师资培训和校长培训。委托首都体育学院按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培训3年计划》的目标,今年采取国家统一培训、西部分片培训、中东部自主培训的方式,以提高传统校体育教师课余训练专项的水平和能力为目标,主要围绕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武术等项目开展培训,累计培训体育传统校体育教师约4600人。同时对224名传统校校长进行了专项培训。

  (1)研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0)》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发展,做好俱乐部的顶层设计,谋划新时期俱乐部的建设发展,在对俱乐部调研基础上召集专家梳理和研究,起草了《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0)》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明确了新周期俱乐部发展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对于进一步促进俱乐部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继续实施俱乐部改革试点,选择10个省市开展试点,推动地方成立俱乐部联合会和创建省级俱乐部。

  (1)研制《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资助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在对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研制了《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初稿。

  (3)开展青少年户外体育营地管理人员培训。2014年以“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标准及运营模式探讨”为主题,以授课、体验和互动交流的方式,培训了88名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管理人员。

  (4)研究制订青少年体育器材行业生产标准。围绕2009年国务院发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重点需求,针对当前我国青少年体育器材设施标准缺失、标准化工作严重滞后、政府采购无标可依、企业生产没有明确目标问题,委托体育器材装备中心着重从青少年体育活动使用的体育器材设施在标准化建设方面开展研究。通过开展国内外青少年体育器材设施标准及相关标准的文献、资料查找和分析,总结国际和国外青少年用体育器材设施标准和相关标准的最佳实践,得出针对我国青少年用体育器材设施标准体系的启示,12月形成《青少年体育器材设施标准体系》,并以足球项目的器材设施为突破口,形成《笼式运动设施通用要求》标准草案。

  在5个省市投入600万积极开展了9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试点工作。为鼓励构建青少年科学体育健身平台,丰富青少年体育活动,在青少年中传播奥林匹克精神,经过广泛调研论证,联合中国奥委会、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启动了探索创建中国奥林匹克少年(青年)体育活动中心项目。

  3、研制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的相关政策,编制《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实施办法》(草案)。该项工作由教育部体卫艺司牵头,我们将此前研究成果转交教育部体卫艺司。

  积极构建以学校、家庭和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网络,通过协同教育和其他社会力量打造以全国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为龙头的阳光体育系列活动。一是联合教育部、团中央于7月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2014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内容包含体育竞赛、“阳光体育”体验展示、青少年体育科技活动、奥林匹克文化交流(赛、展、科、文)四大板块。来自全国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展演人员约6000人参加本次活动。二是继续举办“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包括科学健身校园行、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和各项目协会夏(冬)令营、捐赠等活动,创新内容和形式,以打造“夏令营、冬令营、特色活动”三大品牌,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从而推动省市和各项目协会联动,让更多的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其中户外体育活动营地活动由以往每年仅举办一次的全国营地展示大会改革为以不同地域特点的省(区、市)为依托,选择具有独特人文自然景观和青少年户外体育运动特色项目等优势的7个省份(黑龙江、北京、福建、甘肃、河北、湖北、四川)的“营地”,在寒暑假开展6个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夏令营和1个冬令营,旨在打造品牌,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吸引了全国112支队伍1394名初高中学生参与,从而推动各省营地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资源,面向社会积极开展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

  截止到目前,校园足球活动已经覆盖了中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全国131个布局城市,其中国家级布局城市49个,省级布局城市82个,国家级试点县3个,省级校园足球开展省份11个。开展校园足球联赛的学校达到5084所,注册人数19万余人,足球人口270万余人。协同教育部编制了《关于加快发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实施意见》,协同教育部召开了全国校园足球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了校园足球布局城市高中、大学联赛。全年共完成比赛10万余场,同时在20个城市开展青少年精英训练营试点。

  今年各项目中心举办了37个项目训练营,包括了全部冬夏两季奥运项目。为做好组织工作,我们于2013年年底召集各相关运动项目中心,部署了有关工作,并与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签订了《各项目青少年训练营承办协议书》,从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加强经费管理、做好项目总结等几个方面,对训练营的管理工作加大了力度。在已经结束的26个项目的训练营中,累计有4989余人参加,累计天数为509天。参加人数最多的为曲棍球项目660人;时间最长的是游泳项目40天。训练营对有效引导了青少年科学训练、横向交流、开拓视野和思路,同时有利于教练员观摩学习、切磋交流、提升执教能力和水平。

  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于2006年正式成立,成立至今,通过开展训练、竞赛、教学等相关活动,推动了全国各级体育运动学校自身的发展。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国家对青少年体育工作愈来愈重视,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的功能、作用及运作形式亟待进一步加强和充实,以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今年2月中下旬,召开了联合会章程、条款修订研讨会,按照民政部对社会团体的新要求,结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部署和要求,扩大和调整会员代表资格。充分发挥体校联合会职能,为进一步支持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促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以体校联合会名义支持安踏(中国)有限公司向西部12省(区、市)体育局推荐、长期坚持开展业余训练工作、条件比较艰苦的体校进行体育运动装备捐赠活动。下一步继续加强体校联合会组织建设,实现部分机构实体化,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作用,按照分工开展相关工作。通过后的新章程将上报民政部,民政部批准后遵照执行。

  举办省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管理干部培训班1期,培训60人,举办总局项目中心青少年体育管理干部培训班1期,培训45人。开展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相关人员培训。共举办14期培训班,累计培训1200余人。其中教练员培训班7期,分别围绕冰壶、短道速滑、田径、体操、曲棍球、游泳、乒乓球项目颁布的《青少年训练教学大纲》进行培训。校长培训班3期、培训主要内容为体育的规范管理、文化教育和训练管理。西部送教上门培训班3期,分别在云南、新疆和西藏举办。举办了1期精英教练员赴澳大利亚研修班。举办2期俱乐部管理人员培训347人。举办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88人。举办体育传统校校长培训班培训传统校校长224人。按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培训3年计划》的目标,全年采取国家统一培训、西部分片培训、中东部自主培训的方式培训体育传统校体育教师4000余人。目前,国家统一培训和西部分片培训工作已经结束,共培训体育教师1419人;中东部自主培训工作目前正在收集汇总阶段。12月25日召开了国家培训基地培训工作总结会。

  近几年,青少司一直加强理论研究(工作性研究),取得明显效果,今年开展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我国青少年体育运动发展的长效机制研究、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战略研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战略研究、青少年运动员选材研究、精英教练员培养评价体系研究等等,取得明显效果,为推动青少年体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

  通过总局政府网站、《中国体育报》《青少年体育》杂志、“走基层青少年体育宣传采访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宣传。今年围绕“全国青少年体育工作会议”、“未来之星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等许多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中国体育报》在第一版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大篇幅的报道。在全国“两会”期间,围绕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问题所发表的一些文章引起广泛关注。从今年10月起,在第一版开设了“青少年体育巡礼”专栏,基本上每周一期,每期专栏由通讯、言论、人物、图片四部分组成,全面展示全国各地涌现出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果,以期达到解剖案例、交流经验、树立典型的目的。“青少年体育”版每周一期,于每周五刊发,5月至9月因青少年体育活动较多,因此每四周增加两期,全年约出版刊发58期,全面、客观、深入地宣传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成就与亮点。《青少年体育》杂志的封面、彩页、新闻、热点话题等栏目突出青少司的相关新闻活动报道,杂志根据发展的要求不断尝试创新版面设计,所发文章体现了多样性、生动性、科普性的特点。

  今年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为主题,由中国体育报社牵头,联合光明日报、人民日报、总局政府网、新浪网等10余家媒体的分别于6月赴湖北、11月赴湖南开展宣传采访活动,各大媒体分别发表了稿件,《中国体育报》在第一版共刊发了10余篇典型报道,关注体教结合、关注青少年业余训练、关注基层体校建设,有效宣传了当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情况。

  1、组团参加第22届中日韩青少年运动会。第22届中日韩青少年运动会于2012年8月23日至29日在日本岩手县举办。中国体育代表团一行241人参加了举重、田径、手球、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软式网球、橄榄球共11个项目的比赛。我国选手共取得了55个小项中31个小项的第一名,达到了交流、锻炼、提高的目的。

  2、在韩国光州广域市和中国安徽六安市举办了中韩青少年体育交流双边活动,在江苏无锡市举办了中日青少年体育交流活动,在湖南长沙市、常德市、张家界市举办了中日青少年体育指导者交流活动。

  (一)对工作的整体统筹不够,对工作的主攻方向、对工作方法的思考方面,琢磨研究不够。有些文件地方贯彻落实的不尽如人意,比如,运动员文化教育的“两纳入”、伙食标准等,各省市贯彻落实效果不一,在中西部贯彻的并不理想,我们也通过督导检查等形式予以推进,但目前看我们对地方触动不够,问题依然存在。

  (二)重点工作与常规工作不分,导致重点不突出。年初列出重点工作与常规工作即非重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抓重点工作与常规工作方面,哪一项都不能忽略,导致平均用力,重点与常规不分。有时重点工作突出了,忙于重点工作,反而兼顾常规工作不够,有时精力耗在了具体常规事务中,导致重点不突出。

  (三)调查研究不够。平时忙于司里具体工作,到基层开展调研少,导致对基层的新情况、新发展、新问题没有及时了解熟悉。有时过多的开展委托调研,比如各处的工作性研究,委托给科研院所、体育院校开展研究,在涉及调研方面,司里人员自身调查研究少,请专家参与工作,但不能完全放手不管,我们需要带头,通过研究破解难题,调查研究要亲力亲为,多接地气。

  (四)专家团队建设有待加强。在司里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前提下,怎样引入外部力量,把专家团队建设起来,今后还需加强。今后我们抓好重点工作,将常规工作适当交与专家团队开展,对交与的常规工作进行过程化管理,及时参与、了解,予以指导和引导。这也需要机关干部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掌握工作方法,因为工作虽然交与专家团队开展,但是离不开我问出思想、出思路,开展工作设计。

  (五)资源整合、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不够完善。有些工作我们可以单独开展,但由于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特殊性,有些工作需要各部门共同推进,在一些需要各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方面,受体系之外的横向部门制约太多,导致工作开展滞后,比如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的联合督导检查。在突破部门障碍方面,方法不多。

  (六)对基层工作开展的引导不够。开展工作应该侧重建立机制,出台办法,激活市场,强调服务。有些工作,比如全国传统校联赛,目的就是为了调动省市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开展本地区的传统校比赛,进而形成通过传统校培养、选拔后备人才的一种机制。有些工作开展到一定阶段后,要总结提炼,及时上升为政策,尽快出台办法。开展工作注重调动第三方活力,引入市场竞争,激活市场。我们需要多研究资助标准、选拔机制、考核机制等,侧重推进公共服务建设。

  (七)需进一步实施简政放权,管办分离,发挥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今后开展工作应充分发挥体校联合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的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一些具体事务交与他们,使我们从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

  2015年是实施《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青少年体育工作要以习总书记对体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精神,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取得新进步。重点要总体评估本周期《全民健身计划》和《青少年体育 “十二五”规划》,找准问题,研判分析,提出对策,完成《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任务。要进一步理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青少年体育的公共服务职责,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分工,提出促进青少年体育活动的整体计划,构建青少年体育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评估体系。要进一步改变观念,改革创新,整合资源,促进青少年运动健康与后备人才培养工作间的相互融合。要狠抓各项政策的落地实施和各项规划的执行,促进各级体校的改造升级。继续完善打造青少年阳光体育的品牌活动。继续抓好基础建设。结合总局落实中央巡视组的整改要求,梳理具体工作,将该放给中心、省市及委托单位的工作要放下去,并明确监管办法,使机关从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

  工作说明:2013年初由体育总局牵头,联合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卫生部、共青团等8个相关部门启动研制《青少年体育振兴规划》,此举旨在全面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构建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资源整合和合作协调机制,制定一定时期内我国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切实扭转当前青少年体质下滑趋势,实现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全面振兴。

  2015年通过充分征求体育界、教育界知名专家学者及其他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召开《规划》草案论证会议等形式,进一步完善该草案。上半年向总局报送并根据领导批示对草案进行最后的完善和修订。拟积极向国务院法制办申请立项,争取国务院相关部门支持,以国务院名义下发。如不能实现,也要争取部门联合下发。

  工作说明:《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自2014年开始启动研制,通过收集资料、召集专家研讨、开展调研等方式,已形成基本思路,着手开始起草该规划草案。

  2015年初拟出《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草案,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研讨,选取有代表性的省市继续开展调研了解情况,征求各省市、总局项目中心及教育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草案并最终完成制订工作,2016年即“十三五”开局之年年初予以印发。

  3、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系统做好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工作说明:《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制订和出台,对全国各级青少年体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力量全面做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在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的基础上整合资源,细化各项措施,形成合力,指导和协调各项工作开展。此项工作从2014年初开始,成立了专家起草组,通过收集各种文献资料、召开研讨会、开展调研等形式,广泛听取了省市青少处负责人、有关校长、基层教练员、文化教师、专家学者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在2014年全国业余训练工作会上,正式征求了各省区市体育局和项目中心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

  在汇总整理省市及中心修改意见的基础上,专家组2015年上半年计划开展两次专题调研,并征求总局相关司局、教育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意见,计划10月份正式上报总局,并联合相关部门下发。

  工作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2014年11月我们起草了《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草案),围绕青少年校外体育场地设施、组织建设、活动竞赛开展、技能培训以及宣传推广等重点工作提出了系统性、整合性的工作计划。我们就该促进计划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教育部体卫艺司原则上同意。

  2015年我们将在征求意见和调研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并制定实施方案后,获批后正式实施。

  工作说明:青少司自2010年成立四年多来,为夯实基础、把握机遇,在总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总局相关司局、中心和各省(区、市)体育局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紧密结合当前青少年体育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构建青少年公共服务体系和加强竞技体育优秀后备人才培养两项核心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政策法规制度、狠抓基础培训,求真务实、大胆创新,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青少年体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青少年体育发展报告(2015)》将以年度青少年体育发展为主题,采取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国外发展经验、最新理论成果、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等进行高度概括与深入分析,对我国青少年体育年度发展现状进行全面、客观的描述与分析,从政府角度反映青少年体育的年度做法和成果。

  工作说明:联合会自2011年筹建3年以来,2014年10月份正式进入筹备阶段:收集整理全国性社会团体制度案例,起草联合会相关制度草案,筹建专家委员会,召开发起人正式会议, 12月份召开联合会筹备会议,讨论研究联合会章程等制度文件。

  2015年会同联合会发起人,加快推进筹备工作,落实联合会秘书处办公室软硬件建设,举办好联合会的成立大会。联合会成立后,通过委托调研、培训、竞赛等工作扶持联合会发展,逐步提升承接转移职能的能力。推动地方青少年体育职能部门开展本区域的俱乐部联合会创建工作。

  (四)贯彻实施《奥运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20142024)》,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工作说明:在总局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有力指导和各奥运项目中心的全力支持和投入下,经过近2年的共同努力,前后经历4次大的修改,《奥运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20142024)》2014年10月已经局长办公会通过并于12月正式下发并实施。按照财政预算相关规定,重新上报《规划》的实施经费预算。

  计划2015年1月中旬就《规划》实施的相关工作进行启动部署,依托首都体育学院及各项目中心成立总局规划督导检查专家组,要求各项目2月细化制订相应的配套文件(2015年度计划任务书、经费预算、措施及目标等),3月研究制订督导检查办法,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按照各项目相应指标进行考核,年底召开《规划》实施工作年度进展交流会,并将实施情况正式形成报告上报总局领导。

  工作说明:2010年,国务院转发了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贯彻《指导意见》的落实工作,2012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局高度重视运动员文化教育督导检查工作,连续两年在开展的全民健身条例落实检查中,将运动员文化教育贯彻落实情况列为检查内容之一。在开展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中期检查工作中也将体校贯彻落实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2015年推动建立国家级、省级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两级督导机制。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各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进行督导。继续将运动员文化教育督导检查纳入体育总局全民健身督导序列,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体育、教育、财政、人社、编制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年初协调教育部将运动员文化教育督导纳入国家教育督导序列,起草下发联合督导通知并会签教育部、财政部、中编办等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工作,重点督导检查23号、77号文件中公办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文化教育等内容,并将督导检查结果上报国务院。

  工作说明:自2013年召开首次全国青少年体育工作会议以来,每年召开一次,通过会议总结年度工作,部署下一年度任务。

  为贯彻落实全国体育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青少年体育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拟于2015年3月召开全国青少年体育工作会议。

  工作说明:自2013年开始建立“全国青少年体育统计年报制度”,每年对青少年体育“家底”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此举为提高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2015年完成全国青少年体育统计工作,为了解情况、分析研判、科学决策,推动青少年体育发展提供依据。

  工作说明:为从源头上遏制运动员“假年龄、假资格”问题,准确及时掌握全国青少年业余训练运动员基本情况,决定研制全国青少年业余训练运动员信息管理系统。已于2014年11月顺利完成系统招标工作。

  2015年完成“全国青少年业余训练运动员信息管理系统”程序编制工作。修改并出台《全国青少年业余训练运动员信息管理办法(暂行)》。与中标单位共同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指导按时完成。

  工作说明:从2014开始,总局在10个省(区、市)的30个城市开展针对青少年人群的体育健身活动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日常作息情况、体育课情况、课外体育活动情况、校外体育锻炼情况等内。

  2015年将在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工作,为青少司制订《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和《青少年体育振兴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五)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和管理为重点,加强青少年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

  工作说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体育总局使用体育公益金在全国扶持创建的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体育锻炼场所和服务的“非营利性”体育组织。自2000年创建至今,已经成为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增强青少年体质,发现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提高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力量。每年开展俱乐部评审、培训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推动俱乐部的建设和发展。

  2015年重点围绕加强全国社团建设,将俱乐部相关工作整合纳入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的工作中予以开展。

  (1)继续研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十三五”规划》以及资助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条件、细则和评估办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十三五”规划》已经研制完成征求意见稿,2014年底已经完成对省市体育部门的意见征求。2015年修改补充材料后正式上报,并通过继续调研,细化规划的项目内容和实施方案。

  (2)评审创建工作。截至2014年底,已经命名的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到4743个。2015年评审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约300所,完成《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创建5000所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目标。同时按照俱乐部“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开展新周期俱乐部评审工作。

  工作说明:我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自1983年创办。2003年,体育总局开始创建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颁布《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办法、标准及评分》(体群字〔2003〕34号),每三年进行一次命名表彰。2013年底,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下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截至2014年底,命名的国家级传统校达到500所。每年还开展传统校培训、比赛,推动传统校的建设和发展。

  (1)继续研制《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十三五”规划》以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办法。《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十三五”规划》已经研制完成征求意见稿,2014年底已经完成对省市体育部门的意见征求。2015年初拟征求教育部意见,修改补充材料后正式上报,并通过继续调研,细化规划的项目内容和实施方案。

  (2)开展体育传统校师资培训。根据2013年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三年计划(20132015年)》精神,2015年按照“统筹协调、分类指导、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对传统校培训工作进行整体设计、规范化管理。联合培训基地和项目管理中心实行全国体育传统校体育师资专项培训,完成传统校师资培训3年规划的目标。

  工作说明:2004年开始,体育总局开始在全国创建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成为青少年走向山川湖海,亲近自然,进行户外健身的重要阵地,也成为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还开展营地培训和活动,推动营地的建设和发展。

  (2)开展1期户外营地管理人员培训班。开展户外营地管理人员培训,旨在不断完善、积极探索营地的建设标准及运营模式,使各营地能够真正为广大青少年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促进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服务。

  工作说明:2000年,全国启动实施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但是大部分已经建成并挂牌命名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未按照要求建设室外篮球场、排球场、器械场和游戏场等青少年体育活动场地设施。自2011年,试点资助北京、福建等14个省市的15个单位,每个单位资助100万元。由省市体育局选择试点单位并制定实施方案,基本选择标准是试点单位场馆设施毗邻学校和社区,新建改建后达到服务青少年儿童的健身需求,免费向青少年开放,室内体育场馆可以适当收费向青少年优惠开放。截至2014年,试点了24个单位。

  2015年继续探索试点46个活动中心,指导检查试点单位,会同第三方机构成立专家督导组,指导检查和评估提升各试点单位的试点质量和效益。

  工作说明:自1983年起,体育总局为响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为孩子们办好事、办事实”的号召,每年都组织慰问小组,携带体育器材慰问老、少、边地区少年儿童,二十几年来深受当地各级政府、学校和孩子们的欢迎。自2010年青少司成立以来,共捐赠了约60所中小学校。此项活动花费不多,效果显著,是为青少年儿童办实事的一项举措。

  2015年向总局扶贫县和阳光体育大会举办城市开展捐赠活动,选择山西、江西、黑龙江、湖北4个省的中小学校捐赠体育器材。

  1、丰富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打造品牌,引导支持体育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举办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

  工作说明: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2007年全面启动“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构建以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网络。通过协同教育部门和总局项目中心及其他社会力量整合以全国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为龙头的阳光体育系列活动赛事,包括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比赛、科学健身校园行、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户外营地夏(冬)令营、资助项目协会的夏(冬)令营、捐赠等活动,创新内容和形式,打造“夏令营、冬令营、营地特色活动”三大品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从而推动省市和各项目协会联动,让更多的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

  2015年,推动职能转变,除了阳光体育大会由三部委发文,其他活动赛事尽量下放。年初由青少司和体卫艺司联合下发2015年度阳光体育系列活动赛事计划,包括体育传统校联赛、俱乐部比赛、科学健身校园行、户外营地夏令营等。项目协会和青少中心承办的活动赛事下放给中心组织实施,省市承办的活动将逐步下放给俱乐部联合会统筹实施,青少司重点进行宏观指导和对活动赛事的绩效考核,并与所有承办单位以协议书的形式明确资助标准和监管职责,评估效果与下一年度活动赛事的经费安排挂钩。

  (1)增加举办冬季阳光体育大会,提升阳光体育大会影响力和引领示范作用。自2011年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首届阳光体育大会以来,每年举办一届,已分别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河北省秦皇岛市、吉林省长春市连续举办,每届都有特色和创新。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经研究于2015年2月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增加举办冬季阳光体育大会,由总局冬运中心联合黑龙江省体育局、牡丹江市政府承办。创新阳光体育大会形式,填补全国广大青少年冬季大型体育活动空白,同时推动更多省市开展本地区的阳光体育大会活动,打造贯穿全年、覆盖全国、参与人数最多、最高规格的年度青少年体育盛会。

  (2)继续开展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自1986年国家体委和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举办年度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比赛至今已连续开展20多年,传统项目学校比赛多年来已形成品牌。2013年,体育总局联合教育部选取在青少年学生中基础较好的田径、游泳、篮球、排球、武术5个项目,举办了首次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2014年,继续举办上述5个项目的联赛,并全部纳入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3〕177号)中,其中篮、排、田径、武术赛已与等级衔接。两年来,全国约3000名中学生参与传统校联赛。2015年继续联合教育部举办全国体育传统校篮球、排球、田径、游泳、武术5个项目的联赛,建立健全选拔机制,在扩大比赛规模的基础上推动更多省市先期开展本地区的传统校选拔赛,由各省市选拔优胜队参加全国联赛,提高赛事水平,5项赛事全部与等级衔接。

  (3)开展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自2006年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举办年度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比赛以来,至今已开展9年,包括体育比赛、活动体验、体育文化交流、研讨会等内容,全面推进阳光体育运动,让“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阳光体育理念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广大学生身体素质及健康水平,同时也推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发展。2015年丰富俱乐部赛事体系,在现有每年一次的全国俱乐部比赛的基础上再新增2个全国俱乐部比赛。依托中国青少年俱乐部联合会和相关项目中心承办,明年拟选择乒乓、羽毛、冰球等36个单项开展全国俱乐部联赛,逐步选择在俱乐部中开展广泛、深受青少年喜爱的项目,打造俱乐部精品系列赛事。

  (4)科学健身校园行活动。2015年拟选择10个省(区、市),每个省10所学校开展活动。创新以往传统校园行的理念,以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大校园”概念进行推广传播。通过“掌握科学锻炼新理念,积极参加体育运动”这个主题,宣传科学锻炼新理念,普及科学健身知识,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活动以科学锻炼大讲堂为核心,融科学锻炼知识、奥林匹克文化以及阳光体育活动体验于一体,同时配发《科学锻炼指导手册》和体育明星互动讲解。

  (5)全国青少年户外营地活动。2015年打造具有丰富多彩地质环境的全国89个青少年户外营地夏(冬)令营, 除了省市承办,在今年登山中心承办营地夏令营的基础上增加航管中心和水上中心,打造项目协会举办的“海”“陆”“空”特色营地夏(冬)令营,同时放宽报名渠道,扩大参与规模。

  (6)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2015年由冬运中心牵头,整合冬运中心的“世界滑雪日暨国际儿童滑雪节”活动,拟在全国12个省市选定15家有代表性的雪场一起参与。

  (7)资助全国性单项协会和体育组织开展青少年夏(冬)令营活动。2015年资助24个项目中心及有关单位64个运动项目夏(冬)令营。

  工作说明: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自2009年4月启动,体育总局每年投入4000万元公益金,2013年开始增加到5600万元,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和进步,足球普及规模不断扩大,学校足球人口逐步增加,校园足球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2015年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政策,配合教育部做好校园足球工作的规划,与教育部体卫艺司和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总局足球中心打造校园足球升级版。

  工作说明:针对青少年课外体育锻炼缺少专业辅导人员的情况,2014年启动了青少年社会体育指导员研究,探索在社会体育指导员体系中设立青少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分支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青少年开展课外体育活动提供科学、专业的技术服务。

  2015年继续协调总局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相关部门研制青少年体育社会指导员培训计划,编写培训大纲和教材,并根据需要展开相应的试点工作。

  工作说明:四年来,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全国青少年比赛中,积极推进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2011年开展了6个项目,2012年开展了12个项目,2013年开展了17个项目, 2014年扩大到了22个项目。每年都有部分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与文化测试成绩挂钩,并进行一定比例的淘汰。通过开展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使各级体育部门特别是基层体校深切认识到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促进运动员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

  2015年的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指导思想是明确要求总局各项目将测试工作列入年度正常比赛组织工作范畴,作为常规工作开展。青少司总体制订测试工作标准和要求,并指导检查各项目中心和省市具体开展测试工作情况。具体考务工作由南京体院负责,并于各项目中心联系对接。2015年继续扩大测试范围,在32个项目开展的全国青少年比赛中进行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同时选择部分项目进行运动员参赛资格与文化测试成绩挂钩,按照测试成绩不及格的5%进行淘汰。鼓励和支持各省(区、市)组织的青少年比赛开展赛前文化测试工作,形成国家、省(区、市)联动的立体网络布局。

  (十)召开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培训现场会,扎实做好新周期认定筹备工作

  工作说明: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至今已连续认定开展了三届,认定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调动了全国各级各类体校办学的积极性,提升了训练质量和效益,为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局于2014年8月正式印发了《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我们计划2月份印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专家委员会推荐人选的通知,计划6月份在湖南召开基地认定工作培训现场会,通过专家解读办法,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内涵,严格标准,规范尺度,为明年的认定工作正常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工作说明:提高青少年科学化训练水平,提升训练质量和效益,是下一阶段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核心。2014年年初成立了研究工作小组,通过查阅历年运动员选材研究的重点文献,掌握了我国运动员科学选材成果。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调研了46个体育院所,召开了专家座谈会以及青少年运动员选材工作会议,听取了各方意见和建议。

  2015年开展足球、篮球、排球、游泳、田径项目青少年运动员选材指标体系构建工作,制定选材指标标准。计划年初召开相关项目中心选材工作启动会部署工作整体要求,对于已经开展过运动员选材研究的项目,拟通过测试修订选材指标标准;对未开展过运动员选材研究的项目,以所建立的选材指标体系研究方法通过横向对比筛选选材指标,制定选材指标标准,计划10月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12月底正式上报批准。

  工作说明:训练营是总局资助的集教学比赛、专项训练、素质测试、教练员业务培训、文化学习、互动交流为一体的青少年体育活动。从2011年开始,已经连续举办了4年,包括了全部冬夏两季奥运项目。2014年举办了37个训练营,通过此项活动,达到了加强奥运重点项目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发现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目的。同时也有效引导了青少年科学训练、横向交流、开拓视野和思路,提升了教练员执教能力和水平。

  2015年的训练营工作,总局制订训练营整体标准和要求,指导和检查各项目中心按照协议要求,遵守总局相关财务制度,组织开展训练营。2015年继续资助包括全部冬夏两季奥运项目的训练营,共计40个。利用训练营这个平台,加大对基层教练员的培训力度,要求所有项目在训练营期间必须进行针对基层教练员的专项培训,要委派国家队优秀教练员讲课,培训要和各项目训练大纲的研制有机结合起来。对部分项目训练营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并加以推广,进一步提高活动效果。

  工作说明:此项工作按职能分工由人事司予以申请落实,重点研究基层教练员待遇、职称、晋升、考核标准等项工作,我司积极配合。2014年上半年组织专家进行了调研,广泛听取了意见和建议。11月份,又召集有关省(区、市)教练员进行了座谈,并填写了基层教练员信息调查表。现已将会议情况和调查表问卷转交人事司。

  2015年继续配合人事司做好调研、工作性研究、意见反馈等项工作。协助制订落实相关政策,给基层教练员提供更多的机会,进一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工作说明:2014年5月,我们组织相关中心召开了大纲修订工作布置会,对大纲的内容、要求和时间节点进行了统一部署。由于受青奥会、亚运会等重大赛事的影响,整体进度偏慢。今年10月,我们加强了对各项目大纲编写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要求各项目上报大纲修订工作计划任务书,组织专家指导检查,尤其重点跟踪进展缓慢的项目。

  2015年初继续督促有关项目尽快完成大纲的修订工作。针对未完成大纲修订工作的项目中心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和安排,强调工作进度,提出工作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督促有关中心尽快完成大纲的修订。

  工作说明: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成立于2006年,为进一步发挥体校联合会的功能、作用,2014年2月,召开了联合会章程、条款修订研讨会。按照民政部对社会团体的新要求,扩大和调整了会员代表资格。为发挥体校联合会职能,2014年年底以体校联合会名义支持安踏(中国)有限公司向西部12省(区、市)体育局推荐、长期坚持开展业余训练工作、条件比较艰苦的体校进行了体育运动装备捐赠活动。

  2015年下发联合会修改后的新章程,扩大调整会员范围,按照相关要求收取会费,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计划年初将通过后的新章程上报民政部,民政部批准后遵照执行。按照国家对社团的要求和标准,完善和充实联合会有关部门的人员建设,实现实体化办公,拟定工作计划,侧重训练、科研、培训、交流等方面,按照分工尽快开展工作,实现日常办公机构独立化。

  工作说明:自青少司成立以来,注重青少年体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该项培训主要培训对象是全国各省(区、市)体育局青少处干部。

  工作说明:自青少司成立以来,注重青少年体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该项培训主要培训对象是体育总局项目中心青少部干部。

  工作说明:2014年共举办了14期培训班,累计培训1200余人。其中教练员培训班7期,分别围绕冰壶、短道速滑、田径、体操、曲棍球、游泳、乒乓球项目颁布的《青少年训练教学大纲》进行培训。校长培训班3期,培训主要内容为体育的规范管理、文化教育和训练管理。西部送教上门培训班3期,分别在云南、新疆和西藏举办。举办了1期精英教练员赴澳大利亚研修班。

  2015年继续加大对体校教练员、训练、科研人员等的业务培训,计划培训16期。一手抓新修订项目(赛艇、击剑、举重、田径、花样滑冰等)青少年训练教学大纲培训,一手抓青少年骨龄工作培训(各省市共办2期)。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培训针对性,研究策划好培训内容,全面促进和提升基层教练员的执教能力和体校管理者的综合素质。

  工作说明:近几年来,青少司委托科研院所、高校围绕青少年体育的热点难点开展研究,研究成果注重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2015年继续开展工作性研究,围绕青少年体育的热点难点,确定若干研究项目,委托科研院所、高校开展研究,研究成果注重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工作说明:近几年来,通过总局政府网站、中国体育报、《青少年体育》杂志开展宣传,联合中央主要媒体,自2012年开始每年开展“走基层青少年体育宣传采访活动”。

  2015年继续通过总局政府网站、中国体育报、《青少年体育》杂志开展宣传,联合中央主要媒体开展两次“走基层青少年体育宣传采访活动”。

  1、中韩青少年体育交流双边活动、中日青少年体育交流活动、中日指导者交流出访活动

  为加强中韩、中日两国人民的友谊、促进青少年体育交流,进一步推动青少年体育的发展,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与大韩体育会于2008年5月签署了两会《青少年体育交流大会计划书》,双方自2008年开始进行双边体育交流。两国一年派遣并接待,7月中方出访,11月韩方来访每次80人,共7天,交流内容包括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比赛、文化活动和观光考察。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日本体育协会于1989年签署备忘录(协议),开始进行中日青少年体育双边交流,两国隔年派遣并接待,包括中日青少年体育交流每次40人,共7天;中日指导者交流每次10人,共10天。交流内容包括体育比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交流、文化活动和观光考察。

  2015年继续组织中韩青少年体育交流双边活动、中日青少年体育交流和中日指导者交流出访活动。中日青少年体育交流出访活动由浙江无锡市组团,中日指导者交流出访活动由湖南组团。

  工作说明:1993年由中日韩三国体育协会发起,大会共设置了举重、田径、手球、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软式网球、橄榄球11个比赛项目。参加此项活动的都是18岁以下(含18岁)的青少年学生,实行对等接待的原则。交流活动每年举办一次,三国轮流举办,时间固定在每年的8月23日至29日,共7天,目前已经举办了22届。

  2015年3月开始启动组团报名、外事落实等各项工作。8月底完成在韩国举办的第23届中日韩青少年运动会的参赛工作,9月初起草参赛总结报总局领导。

  工作说明:中俄两国轮流举办运动会是在两国建设睦邻友好关系的背景下提出的,并于2004年正式列入由两国元首签署的《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之中。2006年和2007年中、俄互办国家年,中俄青少年运动会也作为国家年的重要部分列入其中,这项活动被继续延续了下来。目前已经举办了5届,运动会设项由举办国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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